首页 动态广场 新闻动态 详细

我县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0-6-4994人阅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常常遇到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费等赔偿纠纷,如果双方协调不成,矛盾纠纷势必激化。今后,一批被称为“老娘舅”的人民调解员将为市民进行调解。
  近日,安吉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位于县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指导管理。
    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有三种途径解决:一是损失较轻微的事故,由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理赔;第二种是由民警进行调解;第三种是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人民调解成为新型的人性化调解方式,该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事故当事人的申请,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
    县交警大队何敏捷大队长表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纠纷调解处置模式有机统一起来,不但有利于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事故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因为人民调解是免费的。同时,对规范事故处理、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发展民生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除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外,需依照“自愿、公正、公开、免费”原则,在最大可能方便当事人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事故纠纷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无异议的,办案民警告知当事人10日内可向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具备调解条件之日起,调解员着手调解,交警部门安排民警负责调解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