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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职工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10-5-111095人阅读
 
职工个人最高缴存额度由1571元调整到1663元

  ■本报讯(记者 胡亮)                

  

  今年全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工作开始。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了解到,按照刚刚公布的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标准由原来的1571元调整到1663元,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在工资基数上,按2009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确定,继续实行“控高保低”政策。“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控高和保低标准随着上一年度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性收入变化而变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统计部门确定的2009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为33263元。

  另外,企业及其他组织职工个人工资基数低于今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