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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财政油价补贴开始发放

2011-6-23756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 康凤英)          

  

  昨天,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已开始发放。县财政局经建科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已下达我县2010年油价补贴资金总额为1541.26万元,其中:渔业26.82万元,林业14.33万元,城市公交480.93万元,农村道路客运812.57万元,出租车206.61万元。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财政补贴的范围限定为受成品油调价影响大、支出大幅度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具体补贴对象包括: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业苗圃、城市公交企业、部分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出租汽车经营者。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油价补贴资金的分配,采取主管部门监督、企业发放,经营者领取的办法,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健全规章制度,在发放前应张榜公示发放对象及其金额数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