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丽君 通讯员 章亚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昨天,县路政大队以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生态广场集中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据悉,《条例》规定将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车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条例》还对在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附近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采石、挖砂、取土、爆破等作业,或者擅自挖掘公路,随意占用公路等行为作了针对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