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广场 新闻动态 详细

我县出台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细则

2011-4-28743人阅读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玉兰)       

  

  昨天,《安吉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细则》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有了完善的操作方法。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去年底我县出台的《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县旅游部门制订《安吉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细则》,进一步对诚信评定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评定细则确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台账管理、现场管理等7个评定目标,每个目标都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评分方法。比如在评定分值最多的评定目标“现场管理”中,分酒店、景点、旅行社三大块作评级。如果酒店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每发现一处,将被扣一分;景点各类警示牌配备不完善及破损不及时修补,发现一处扣1分。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A、B、C”三级诚信评定。

  县旅委主任王长玉介绍,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推行三级评定四级管理,即旅游企业通过考评,从好到差确定A、B、C三个诚信等级,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旅游企业出现连续二次诚信等级均为C级等七种不良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商务局、国土、财政等13个部门将根据旅游企业诚信等级情况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激励或制约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