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蒲璇 通讯员 柳颖)
记者昨天从县残联获悉一则喜讯,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目前湖州市已开始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
据介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浙江省湖州市户籍的下肢残疾人;持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发票及相关凭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00元(2009年与2010年的补贴一起发放)。符合发放标准和条件的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以从今日起至4月10日前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残联汇总报上一级残联,待资金到位后统一下发。另外,发放形式可为现金直接发放,也可打入车主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