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潘永锋同志为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伍水荣同志为安吉县商务局局长;
三、任命吴有才同志为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四、任命戴先才同志为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五、任命陈作云同志为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六、任命彭忠心同志为安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七、任命崔星星同志为安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八、任命叶新安同志为安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九、任命王长玉同志为安吉县风景与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
十、任命黄伟远同志为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十一、任命王峰同志为安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二、任命蒋正平同志为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三、免去吴毅能同志的安吉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