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广场 新闻动态 详细

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全县设置25个工作部门

2011-2-14874人阅读
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实施
全县设置25个工作部门
合署单位11个 挂牌5个

  ■本报讯(记者 常欢)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启动实施。

  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25个,合署单位11个,挂牌单位5个。主要调整包括:

  组建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职责与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工业平台建设、工业性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能源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挂县物价局、县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调整县竹产业发展局机构设置,将县竹产业发展局与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

  组建县商务局。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粮食局)的内贸管理职责、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挂县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调整县招商局机构设置,将县招商局与县商务局合署办公。

  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挂靠县人事局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并主要行使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县卫生局承担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

  组建县交通运输局。将县交通局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交通局。

  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规划与建设局城乡规划以外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县规划局。将县规划与建设局的城乡规划职责划入县规划局。县规划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不再保留县规划与建设局。

  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挂县民防局牌子。

  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城市管理局。

  组建县统计局。将县统计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调整为单独设置,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将县风景与旅游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成立县新居民事务局。县新居民事务局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各乡镇(街道)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增挂“新居民事务所”牌子,增加相应工作职责。

  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常设办事机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县财政局合署办公。

  将县驻外办事处更名为县人民政府区域交流合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