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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评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

2011-1-28765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 蒲璇)            

  

  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传出喜讯,我县正式获评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

  据介绍,2009年11月6日,在获得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先进县的基础上,我县召开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暨美丽家庭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开展省示范文明县城和美丽家庭创建活动。

  近两年来,我县充分整合全县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参与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活动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县文明办、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工商局、昌硕街道等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以“出形象,扬特色,上品位”为目标,高标准规划,高速度建设,结合美丽家庭创建,使县城品位进一步提升。

  在省文明办对我县的考评中,我县被评价为:“安吉县围绕‘一地四区’的战略目标,突出与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乡村共美的主旋律,深入、持续、广泛地开展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形成了整体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创建,促进了经济发展,推进了环境提升,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创造了文明和谐。”由于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我县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

  此外记者还获悉,安吉县财政(地税)局、安吉县人民医院、中国建设银行安吉支行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溪龙乡、天荒坪镇获评省级文明乡镇;开发区(递铺镇)横山坞村、报福镇洪家村、溪龙乡黄杜村、天荒坪镇余村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