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肖新华)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10年12月底开始至2011年春节前,我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
据了解,在此之前,县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花了一个月时间,对全县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于12月21日就春节前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召开了各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精心组织;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各部门及乡镇清欠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是建筑业、建材业、交通、水利施工企业,服装、转椅企业,租用厂房经营的企业,以及年度内发生过拖欠工资案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