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蒲璇)
记者日前获悉,我县土地与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抓现行”目前暂告一段落,转入“清历史”——即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阶段。目前我县已召开转段动员会,部署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中的具体细节。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吉县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实施细则》,本细则中所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中共安吉县委、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2009年11月6日)公布实施以前,县城、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范围内,未领取规划建设部门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经营性建(构)筑物和个人生活性建(构)筑物。
据介绍,根据我县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实施方案,整治将分准备摸排、组织实施、复查总结三个步骤进行。目前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已经展开,接下来全县将全面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
据了解,本次处置工作将视具体情况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别采取限期拆除、补办手续、整改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此外,对于经营性违法建筑,还将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县查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同时,绝不会放松对新产生的违法建筑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