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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三立足”夯实汽车消费维权基础

2010-10-27939人阅读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5日   作者:张青 朱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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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吉县局着力探索汽车消费维权新方法,迅速落实省市局、消保委对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为的各项指示,以确保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并联合县消保委于今年认定了安吉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吉县建平车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该县第一批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

一是立足行政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该局结合责任区监管制度,定期对汽车流通服务企业进行主体资格检查,确保所有汽车4S店证照齐全,并统一上墙悬挂;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有关内容的监督检查;根据消费者申(投)诉量、处理消费纠纷情况、守法经营情况、内部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对4S店的信用评价和信用分类监管,激励企业争创“示范店”。

二是立足行政指导,培养企业自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汽车及配件经销台帐制度,开展汽车配件索证查验和建立汽车配件进、销货台帐;指导建立汽车配件和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公开汽车配件价格和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店堂醒目处公示;指导建立汽车消费纠纷处理承诺制度,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协商和解工作。

三是立足维权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汽车消费维权由于牵涉金额较大,取证费时费力,在销售商和厂商的统一对外策略下,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该局立足工商职能,联合消保委维权力量设立4S店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一方面是对汽车销售、维修等行为的近距离监督,同时也方便了消费者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与工商、消保等部门联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