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玉兰 )
“这烧饼卖得有点贵啊,‘起步价’就是1.5元。”近日,市民程小姐向记者反映,一烧饼摊叫价有点牛,甚至打出了5元系列、10元系列,她感到非常奇怪。
程小姐告诉记者,她刚到供电局附近一餐馆上班没多久,已经到这个流动烧饼摊买了好几回烧饼。程小姐说,第一次买的时候里面只有葱,1.5元,这是“起步价”;第二次是葱加瘦肉,价格为2元;第三次去的时候是葱加瘦肉、肥肉,结果要了3元。“这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有没有违反物价部门的规定?”程小姐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根据程小姐的说法,记者随后赶到了现场,当时是下午4点,正值烧饼热卖的高峰期。
记者发现,该流动烧饼摊很简单,加入的馅看上去也是普通的葱、瘦肉、肥肉、梅干菜之类。轮到记者购买时,记者询问了葱加瘦肉馅的烧饼价格,老板说要价2元。记者随后又问加肥肉的价格,“加肥肉可以,不过做的饼价格要达到3元才可以加。”老板如此回答。紧接着,该老板又向记者补充说,他这里还有5元系列、10元系列的。
记者随即找到3、4位顾客进行采访,他们表示,对价格没考虑那么多,虽然与其他地方相比,这里的烧饼价格相对贵了些,但只要好吃就行了。
随后,记者又到县城各大烧饼摊进行了一番走访,发现一般一张烧饼的“起步价”是1元,通常加点葱和肥肉,就卖1元,如果加臭豆腐,一般是1.5元。如此一对比,程小姐反映的这家烧饼摊,价格的确有点牛。那么,这符不符合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呢?
记者随后找到了县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烧饼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政府部门不会干预。
记者接着又找到了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的徐兆红律师,徐律师表示,烧饼的定价不只是成本,还有一个技术的问题。卖家是可以自行确定自己的技术价值,然后确定价格的。
徐兆红律师说,虽然这不属于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但是卖方若没有按照《价格法》第13条的规定实施明码标价的话,根据该法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