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思源)
8月13日,县工商局召开户外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全县20家广告经营单位代表与县工商局签订承诺书,承诺规范使用广告语言用字。
为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评估,促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同时提升广告经营企业相关广告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活动,全县20家广告经营单位代表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所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避免误导消费者。
县语委办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培训。县工商局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先行自查,严格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制度。下一阶段,县工商局将开展全面检查、整治户外广告活动,发现不规范广告就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