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笑苹对安吉推行精细化监管机制促进责任区监管职能到位的批示
安吉实施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3+X”监管模式、按区域的两级监管制等做法,体现了对责任区监管规范的可贵探索,体现了精确化管理的精神,值得肯定。省局相关处室要指导做好与全省性的信用监管、基层监管操作规程、基层管理软件等的对接。
黄笑苹
2010-07-23
[领导批示]安吉推行精细化监管机制促进责任区监管职能到位
今年以来,安吉县工商局紧紧围绕“精确监管、有效监管、有限监管”的监管理念,以明事权、抓重点、强基础、戒小过、促和谐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和完善责任区精确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部门的监管效能,降低基层监管责任风险,提升责任区科学监管能力。该局推出了经济户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明晰事权,各司其职,搭建责任区规范运行新框架。以明晰事权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责任区监管机制,在工商所责任区设置、人员安排、职责明确、计划制定、规范巡查、信息录入、软件应用、督查考核、结果应用、工作衔接等方面建立起一整套责任区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工商所监管机制。将工商所内设机构按照行政执法、行政监管、行政指导等职能进行调整设置,其中行政监管主要职责为责任区监管,改变以往“责任区监管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的观念,使监管更加专业、专注、明确。二是规范局所监管事权划分。本着统筹兼顾、责职明确、分工合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出台《局所事权(责任区监管)划分工作原则(试行)》,对总体事权、基础类监管、重点类监管、行政指导、统计调研等分类进行事权划分,将部分原先以责任区为主的工作调整为配合、协助,如12315举报投诉处置、商标培育、合同监管、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调整为由工商所其它业务线或县局科室为主实施。实行集中年检制度,全县所有企业年检工作统一由县局企业监管科负责,专设窗口,统一年检,两名年检工作人员承担起各工商所至少15人以上的年检工作量,从而将工商所从大量的年检工作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巡查、监管工作。并更快、更细、更准地发现企业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及时固定有效证据,也使违法处置有了统一尺度。截止目前,共发出出资催缴通知书50份,催缴出资4070万元,移送涉嫌出资违法企业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起,罚没款150万元,规范存在问题的企业53家。三是规范监管的协调配合。完善责任区监管办公室职能,增强指导协调功能,充分发挥科所、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作用,减少各科室重复、交叉布置工作任务和多头指挥。并指导督促责任区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组织责任区监管评先评优活动,将评先评优与干部提拔任用、年终奖惩直接挂钩。同时综合各方力量,协作开展责任区监管调研,及时总结与推广责任区监管工作经验。
二、把脉问诊,突出重点,建立责任区精确监管新机制。厘清责任区监管的责任点、突出点、风险点,使监管工作更加精确。一是实施“3+X”监管机制。出台《关于在工商所责任区全面实施“3+X”监管模式的工作意见》及相应的《责任区监管操作规程(试行)》,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无照经营等容易产生问责责任的事项作为监管重点内容,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方面加以落实,加上临时性的“X”项监管工作任务,做到突出重点监管、落实基础监管、兼顾其它任务。各责任区还根据管辖区内不同的区域、街道、村的经济户口数量,以及监管干部人数、监管的难易程度等指标,设置一定数量的监管网格,使每个监管干部都有明确的区域与监管对象。并在网格内落实AB岗,实现了“以区定格、以格定责、以责定人”的监管体系。目前已划分监管网格26个,落实监管干部32名。二是实施两级监管机制。将全县各乡镇所在地的村(含撤乡并镇时被撤并的乡镇所在地)、城郊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县内主要公路沿线等,作为责任区监管的重点区域,实行一级监管;对非重点区域实行二级监管即委托监管,委托大学生村官管理各自行政村内的涉及工商业务的工作,如个体验照、食品安全管理、引导办照、订单农业、格式合同及其他常规性监管内容。三是实施流程化监管机制。要求在责任区巡查中按照《责任区监管操作规程(试行)》中确定的检查路径实施检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置。并明确经济户口巡查注意事项,巡查到位的考核标准,无照经营处置的方式等。同时,按照“3+X”汇总了77项巡查中经常可能发现的异常事项,调整《责任区监管巡查记录表》作为必查事项,均规定了巡查监管流程。
三、以人为本,刚柔并济,探索责任区长效监管新途径。积极探索“两费”停征等新形势下经济户口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监管观,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出台并实施《经济户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试行办法》,全面推行责任区经济户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监管机制,有力推进了责任区经济户口的监管到位。一是力求科学监管。为正确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记分评判,经过综合认证,采用十分制记分方法,根据经济户口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及巡查次数分别记分。在试行期间,召开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责任区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将之前的三大类49项记分内容缩减为29项,并完善记分方式,使记分监管更具科学性。二是力推巡查到位。针对经济户口发生的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及巡查次数,分别进行第一次告诫记2分、第二次责令改正记3分、第三次按照法律规定处罚记5分;经济户口被记分累计少于10分的,监管干部可采取行政告诫、责令改正等行政警示措施;累计记分达到10分的,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被作出记分、行政告诫的轻微违法行为且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任区监管干部在一个月之内对该经济户口开展第二次巡查,未自行纠正的,除记分、责令改正外,将在十五天内进行第三次巡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三是力促成效发挥。记分制的实施,既履行了监管职责,又体现了服务助动,更突出了情感,较好地避免了责任区柔性监管与经检办案刚性执法的冲突,加深了与市场主体的交流与沟通,成效明显。由于该机制能有效缓解、化解与监管对象可能产生的矛盾,体现了柔性监管、和谐监管的执法要求,从而得到了地方政府及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分;便于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从而达到监管的目的;责任区干部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住监管的责任点和风险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方面的监管。今年上半年,已有94户经济户口被告诫记分,其中75 户得到了自行纠正,并对19户经行政告诫、责令改正后仍未自行纠正的经营者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戒小过、攻大奸”的执法理念,达到了和谐监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