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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变危房 住户慌佬佬

2010-6-17953人阅读
新居变危房 住户慌佬佬
装修店,别拿保修期说事儿

  ■本报讯(记者 黄昀 通讯员 何文明 张青)    

  

  日前,市民周先生为自己的新房犯了愁,刚搬的新家走廊护栏出现松动,装修店却以超过保修期为由不认账。

  2006年,周先生在城郊建了一栋新房,花费2万余元专门请县城某装修店为其安装大理石室外走廊及楼梯廊柱。但因为工作等原因,全家一直没有搬去新房住。今年4月份,周先生一家乔迁新居没几天,家人就发现护栏和廊柱出现大量松动脱落现象,特别是二楼的室外护栏,如不及时加固,将存在安全隐患。于是周先生多次打电话让装修店来维修,但该店主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求助于工商部门。

  递铺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即刻派人前往周先生家查看情况。经现场勘察和请教相关专业人士后,执法人员认定是装修店店主安装不当导致护栏出现摇晃现象。在拍照取证后,执法人员找到装修店,在证据面前,店主承认了装修期间放任工人偷工减料的事实。但该店主搬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指出按照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对装修部位应当在一年内予以保修。该店主认为该装修工程早已经超过了1年保修期,且当初也经过对方验收,他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面对店主“时过境迁”的说法,执法人员指出,该装修工程虽已超出保修期,但屋主在装修结束后一直没有入住,而且装修缺陷在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周先生房屋装修时过4年,已超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年内免费保修”时限,但仍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范畴,装修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该装修店店主终于答应当天立即安排工人前去对廊柱进行加固。

  据悉,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接到周先生的电话,称该装修店店主已经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廊柱全部进行了加固,他对此表示满意。